下班后,南笙去了趟黑市,问了下现在的粮价,二百块之前能买一千多斤的粮食,现在只能买到一半了。
这还是肖逸有良心,其他卖粮的地方,价格更贵。
“南姐,你这是又要买粮?”
南笙摇头,“我是过来买点肉,顺便看看明礼,他不在我就先走了。”
石头连忙把人拦住,“南姐,还出去买啥肉,逸哥这趟拿回来不少肉,你今天要是不过来,他就让明礼给你送过去了。”
肖逸为人敞亮,又刻意想和南笙交好,送东西是常有的事,南笙早就习惯了。
再过几个月,肖逸就会知道,与自己交好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好处!
石头进屋把肉拎出来,是南笙喜欢的骨头肉和五花肉,拎着很沉手得有十来斤。
知道了粮价,南笙也不多待。
“石头,那我就先走了,你替我谢谢逸哥!”
“哎,南姐慢走!”
南笙骑着自行车一路疾驰,腿都差点蹬飞,天热眼见着就要黑了,她可不敢走夜路。
南笙家里的粮食吃不完,去问价钱就是打算从家里给颜绍书拿粮食,价格就按照肖逸那边的算,还能赚点小钱花。
回到家后,这个时间肯定是不能做大骨头了,她就把五花肉煸出油,做了道香喷喷的红烧肉。
本来思哲都把饭给做好了,现在却没人先动筷子,都在厨房里眼巴巴盯着锅。
南笙看着两个孩子的表情都觉得好笑,她诚心发问,“咱家伙食这么好,你们俩咋还馋肉呢?”
思琦一副人小鬼大的样子,“娘,我就没见过有人能把肉吃够的,不信你顿顿做给我尝尝看?”
听了这话思哲差点笑出声,妹妹傻不拉几的还和娘玩心眼,就不怕挨揍吗?
果然,南笙一巴掌拍在了闺女上,但她只是闹着玩,根本没用力。
“还想顿顿吃肉,你咋不上天呢?赶紧进屋写作业去,拖拖拉拉的也不知道像谁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