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支队长翻了一下手里的记事本。
“第二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,叫王新辉,他同样也是扛着尸体来自首的。
说自己是和人起了口角,不小心捡起路边的钢管把人轮死了。
不过,在案件的两年后,王新辉突然找到狱警,说自己是替人顶罪的。
根据当时王新辉在监狱里提供的口供,他说,自己在替人顶罪前的一段时间,感觉身体十分难受,去医院做身体检查,医生告诉他癌症晚期。
他是为了给家里留点钱,才答应替人顶罪的。
然而,时间过了两年,他还活着,就去找了监狱里面的医生询问情况。
医生则是一脸惊讶地问他,没有看过自己入狱以来的体检报告吗?他身体健康,没有癌症。
王新辉说自己文化水平有限,识字不多,根本看不懂体检报告。
这时候,他才知道自己是被误诊,选择说出来自己是替人顶罪的真相。
可是,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了两年,案发现场都成为工地了,没有复原现场的可能性。
根据·新辉的说法,找到他的只是一个中间人,那人的名字也是假的。
这再想要翻案,根本无从调查。
他被判了十五年,经过减刑,在监狱里蹲了十年。
父母去世后,去了南方打工,没有具体资料。”
“第三个疑似的案件,犯罪嫌疑人当初18岁(ps猫知道这个年龄不合理,但是作为悬疑文,这个年龄已经是下线了),叫郑良明,也是扛着尸体来投案自首的。
当时郑良明认为杀人是一个很骄傲的事情。
被放出去后,他找到警员坦白,他当初是替人顶罪。
顶罪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钱,单纯是觉得十分有成就感。
当初读完初中,出来混,思想特别中二。
受到影视剧的影响,认为蹲过监狱的才是大哥。
就稀里糊涂地被人蛊惑,替人顶罪了。
出来之后才发现,原本跟他一样出来混的人,要不成家,要不立业。
这才说出来当年,自己是被人哄骗替人坐牢的事情。”
薛局长表情凝重:“那十五年前的南城区的灭门案呢?”
魏支队长翻动了一下记事本:“那家人,是一对夫妻和一个儿子。
丈夫叫作王铭超,妻子叫作张春芬,儿子叫作王嘉浩。